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5年度集中结题会议的预通知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琼教科研〔2015〕2号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召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5年度集中结题会议的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教研机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管办,省内各高校,各中职集团校,厅直属各中学,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5年度集中结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一)凡2013年及以前获省规划办立项,已达到预期结题时间、完成研究工作但尚未结题的课题(包括各类小课题和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二)其中2011年及以前获得省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本次必须申报结题,如不申报,我办将按撤销立项处理,以后不再结题。
(三)2014年立项的课题由于研究时间尚短,不在本次结题范围内。
二、结题申请与结题材料
各课题主持人必须于2015年4月10日前按照我办发布的结题申请流程(详见规划办网站:my.hersp.com/9036),严格按要求填报和准备相关结题材料,并按流程将相关结题材料递交审核。不按结题申请流程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和提交结题申请的不能参加本次课题结题活动。有关结题申请流程、准备结题材料的具体要求、表格下载和问题咨询等,请各位课题主持人务必访问省规划办网站并仔细阅读相关材料:my.hersp.com/9036。
三、鉴定评审
(一)本次结题活动预计5月中旬由我办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采取会议结题的方式,课题主持人须现场陈述并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正式通知。
(二)我办将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对结题成果进行优秀、良好和合格的评估鉴定,颁发结题证书并按相应等级分别给予课题成果奖励。课题评审鉴定结果将通过好研网(www.hersp.com)和我办网站通报。
(三)2011年以后立项的各类课题,如本次未能通过结题鉴定,课题组可根据专家意见对课题进行改进研究,并在一年内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有经费资助的课题将追回已拨经费。2011年及以前立项的各类课题如本次未能通过结题鉴定将按撤项处理。
四、其它
(一)请各单位、各学校根据我办通知重新转发结题预通知,并请结合本单位、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材料递交、信息上报等方面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课题主持人结题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并填写好汇总表(附件1),于4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我办。我办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二)纸质材料递交方式:所有纸质材料请按要求装订装盒,交由各市县、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汇总表统一递交我办。各单位递交材料方式可自行选择快递邮寄(不接收海汽快递等不送货上门的快递方式,否则无法收到结题材料我办概不负责)或派人上门递交。如快递请在邮寄后告知快递详情,以便接收。电子版请按要求整理后打包发送到我办邮箱。
(三)递交地址:海口市兴丹路26号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204室(邮编:571100)
(四)联系人:伍海云、王女,办公电话:36652759,邮箱:hnkt08@163.com,微信公众号:hnhersp,如有任何请访问我办网站留言咨询:my.hersp.com/9036(请收藏)。
附件:
1.2015年集中结题申请课题信息汇总表(请下载)
2.2015年课题结题申请流程与结题材料准备详细要求(请点击查阅)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