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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2017年05月03日 17:33 外国语学院  点击:[]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二0一七年四月十七日通过) 为充分利用会议室的功能,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现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开展教学、学术研讨活动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作他用。

二、学院各会议室的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会议室内的各类设备、设施。

三、为了避免会议使用时间发生冲突,各办公室/部门如需要使用会议室,需提前半天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登记,以便统一安排。

四、临时召开的短时会议或教研活动需要占用会议室时,要及时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登记。

五、各办公室/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负责人、会议类型、使用时间、参加人员等,如有需要音响、电教等设备应及时联系,提前准备,确保会议或研讨活动顺利进行。

六、会议或研讨活动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如电脑、投影仪、音响等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

七、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要维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做好卫生工作,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

八、会议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关闭门窗,关闭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报办公室,以便及时修理,保证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

九、会议结束后,如使用人员不遵守本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和公物损坏或被盗的,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根据损失情况,由负责人赔偿单位损失;如使用人多次违反本规定的,取消其使用资格。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0一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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