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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外院07-08学年学生考评评优通知
    2008年06月24日 15:13 外国语学院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07-2008学年度非毕业班评优事宜的通知》的精神,我院05、06级经贸专业按儋州校区的评优办法进行评选,其余专业及班级按海区校区的评优办法进行评选。学院经研究决定:

一、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领导小组。

组长:王兆庆

副组长:黄丽芹 彭晓华 金山 刁科梅

成员:罗国忠 李翠霞

二、05、06级经贸英语综合考评和评优安排

8月21-25日,完成综合考评和评优,8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和评优结果书面和电子版本至学院学工办。“黄宗道勤学奖学金”,本年度暂不进行评选。

三、海甸校区考评和评优安排

(一)日程

综合素质考评分基础性素质(含德、智、体三个指标)和发展性素质。

1、即日到7月7日:成立“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和评优小组”(小组由班主任、三名学生干部、四名普通同学组成,小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完成德分及发展性素质得分的统计工作。7月7日前提交电子版本的“综合素质考评量表”,完成该表中的德分和发展性素质分及排名。

2、8月22-25日:完成综合考评的检查核对(基础素质成绩的计算工作、综合计算排名假期安排同学完成)和评优工作。8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和评优结果书面和电子版本至学院学工办。逾期不报送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26-27日学院综合素质考评和评优汇总;8月28日综合素质考评和评优全部报学校学生处。

(二)评优具体事项

1、按《海南大学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方案》(新海校办[2007]6号文)的精神,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者(75分及以上者为良好及以上),方可参评三好学生及各项奖学金。

2、三好学生指标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三好”学生名额:一等奖16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64名、单项奖80名。

各班将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结果送学工办后,由学院考评和评优领导小组进行评定,各年级、专业分别按一等奖2%、二等奖3%、三等奖8%、单项奖10%的比例(以实际在读的学生为准,休学、退学的除外)进行评选

3、海甸校区各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所上报的材料除依惯例外,须另附参评班级学生名单、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学生名单,其他与学习、学术科研活动无关的材料无须报送。

4、海甸校区“最具创新奖”的参评除附有关证明材料外,须附学年成绩单、作品原件(评选结束后退还)。

5、学院预评为一等奖的同学报送材料须附学年成绩单。

四、综合考评和评优电子版本附后,请自行下载。只需提交其中的“综合素质考评量表、发展性素质考评表、评优汇总表”即可,填写完毕后请发电子版本至邮箱lgzstudy@163.com或直接拷贝学工办。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海甸校区综合考评和评优用表

05-07级学生学号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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