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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人事处关于教职工2007-2008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09年01月08日 10:02 外国语学院  点击:[]

根据学校的要求,为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提供晋升工资的依据及完善档案材料,本次考核不进行评选优秀等级及先进工作者,在考核时间内教职工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没有受法律惩罚或党纪、行政处分的可确定为称职。1.考核期限: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2.专任教师和语音室人员请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其他行政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聘用人员请填写《聘用人员考核登记表》,

院长和副院长以上两种表格均填写。

以上表格请到学校主页上海大公告1月7日《人事处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下载。注意在填表时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填写一定要准确。3.时间安排:请大家填好后,于2月18日前发到zcy2468@163.com, 过期不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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