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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外国语10-11学年综合考评和评优安排的通知
    2011年09月20日 11:08 外国语学院  点击:[]

08-10各班级:

各班按班级人数的1/3组成考评小组,按我院实际,建议以9、11人组成,包括班长、团支书,一定比例的宿舍、男女人员组成。 一、综合考评:

由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组成,两者分数相加为综合分数;基础性素质由德、智、体三部分组成,基础性素质成绩=德分×0.2+智分(智分=44+14N,N为学生学年平均绩点)×0.7+体分×0.1;发展性素质为学校规定的各项加分项之和。

1、德分:按照学校规定处。100分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60分为及格。优秀占班级20%比例。

2、智分:为学生个人10-11学年绩点。

3、体分:体育成绩如为上下学期的,取其平均分。

4、发展性素质成绩:按照2011年版《大学生手册》61页的加分严格执行。 二、评优:

1、综合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单项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秀奖)。其中单项奖满足两项以上的,只能申报一项。

2、先进班集体。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

以上奖项条件按照2011年9月版本的《大学生手册》第62-81页规定执行,电子版本放附件中请自行下载查看。

实行个人申报制度,不申报不得,按班级统一在《评优汇总表》上注明申报奖项基本情况。

班级要按照手册上的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调整,未经审核调整的班级一律全部退回,责任自负。

学院进行评优汇总后,按照学校要求的名额进行评定,初定名单放学院主页公示,有异议的要按照规定时间反映。最终名单以学校审核的为准。 三、要求

1、学年综合考评的《海南大学学生学年鉴定表》于9月28日前按班级统一提交。(涉及学年获奖情况,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填写即可)

填写注意事项:请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自我鉴定一栏尽量写满(从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写);各班在确保交齐后,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交至学工办503室。

2、在9月28日下午17时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本发至lgzstudy@163.com):

①班级《海南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本、《发展性素质量化统计表》纸质版。书面须有班主任和考评小组成员签名。

②《评优汇总表》电子版。

③依据评优汇总表上的奖项,班级统一提交个人的《海南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审批表》、优秀班集体等申请材料。审批表个人申报一项填写一份(如:同时申请综合奖学金一等和优秀学生干部,就需要分开填写两份。上面的德智体表现等按照自己申请的奖项条件完整书写!),其中单项奖学金、最具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项需附证明材料。

3、综合考评和评优过程中要民主、透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相关个人和班级评优资格。

各相关材料和表附件附后,请自行下载使用。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1年9月19日

10-11学年考评和评优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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