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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推荐(招聘)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通知
    2013年06月14日 10:22 外国语学院  点击:[]

为促进我院学生工作健康稳健发展,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队伍,切实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发挥学生干部在开展学院文化活动、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提高自身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推荐(招聘)2013-2014学年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学生干部队伍培养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报名,组织推荐,公开选拔,择优录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团结高效、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学生骨干队伍。

二、推荐(招聘)岗位

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包括团委副书记1名、团委秘书长1名、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3名。

三、推荐(招聘)条件

1、在外国语学院学习的2010级、2011级、2012级全日制在籍学生;

2、政治思想坚定,大局意识和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优先考虑;

3、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具有团结协作、求实创新、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取得一定工作实绩;

4、曾经担任学校、学院学生组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副部长级别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或担任学生社团会长、班级班长、团支书1年以上;

5、学习成绩优秀,如有获得过省级及全国性奖励者优先考虑。

四、推荐(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推荐、自荐者即日起可在外国语学院网页下载报名表,并于6月21日17:00前将报名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竞选纲领(1500字内)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社科群楼C501)。报名表须有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学院团委、学生会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考核

主席团人选每人3分钟自我陈述、2分钟回答提问。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逾时将作放弃处理。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民意测评

面试结束后,按1:2比例进入民意测评,由考核小组成员深入所在班级、所在学生组织进行民意测评。

(四)公示、录用

依据综合成绩,按1:1确定拟录用者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全院师生可在公示时间内详细、真实地反映拟任者存在的问题,如属组织反映,须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如属个人反映,须表明身份。如通过公示,按组织程序予以录用。试用期为2个月。任期为一年。

五、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学院团委书记、现任学院团委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和学生代表组成。

六、有关说明

1、录用者原则上不得在其它学生组织中兼职。

2、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劝退处理;任职内如出现不符合学生干部条件或不能继续胜任本岗位工作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劝退、除名或降职使用处理;对工作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者,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共青团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www.hainanu.edu.cn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报名表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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