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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外国语学院12-13学年综合考评和评优安排的通知
    2013年09月22日 16:09 外国语学院  点击:[]

10、11、12级各班:

学年综合考评和评优,请按各班班级人数的1/3组成考评小组(按我院实际,建议以9、11人组成,包括班长、团支书、宿舍代表、男女代表人员组成),并请班主任参加,召开班会按程序进行。

本学年考评和评优主要采取系统内进行,班级提供德分和发展分数据后,学院录入系统,评优采取系统内申报方式,详情如下安排。

一、综合考评

1、综合考评包含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组成,基础性素质由德、智、体三部分组成,智、体由学校统一导入,德分中“记实”和“评议”、发展性素质德分班级提交学院后学院审核后统一录入。

2、班级班级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本的《海南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汇总表》《海南大学学生发展性素质量化统计表》。于26日下午5点前提交,电子版本发至lgzstudy@163.com

《海南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汇总表》只需填写德分中的“记实”和“评议”两项,其他不用填写,纸质版本相关人员签名。

《海南大学学生发展性素质量化统计表》:按照2012年版《大学生手册》43-45、58页的加分严格执行。其中学生干部得分不叠加,取最高分;“其他”项加分不超过3分,且严格为学院认定的项目。加分除公认的外,需附加分证明材料,由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后加分和保存。

二、评优

1、奖项内容

A、综合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单项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秀奖)。其中单项奖满足两项以上的,只能申报一项。

B、先进班集体。

C、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

D、国家或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等。

2、实行个人申报制度不申报不得。请个人自行在系统中进行申报,遵循“奖奖不兼得,助助不兼得,奖助尽量不兼得”的大致原则,与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同时进行评审。

三、要求

1、《海南大学学生学年鉴定表》:请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自我鉴定一栏尽量写满(从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写);各班在确保交齐后,于10月25日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交至学工办503室。

2、纸质“优秀班集体”、《海南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审批表》等书面材料:优秀班集体的申报材料10月10前提交,《海南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审批表》待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后填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一般需要依据评优评助项目,附加提交成绩单,单项奖学金、最具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项附证明材料等)

3、综合考评和评优过程中要民主、透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相关个人和班级评优资格。

4、评审过程中有疑问,请上班时间拨打66271019或至503办公室询问,或发邮件lgzstudy@163.com,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反馈。

附件:《海南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汇总表》、《海南大学学生发展性素质量化统计表》、班级学生信息、2012版本《大学生手册》等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3年9月22日

12-13学年综合考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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