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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第七届海南大学“吴乾齐、吴潘彩金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6年03月22日 11:03 外国语学院  点击:[]

关于做好第七届海南大学“吴乾齐、吴潘彩金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海校教字〔2006〕3号)

http://www.hainanu.edu.cn [ 教务处 ] 2006-3-2 17:26:00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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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处(室、部)及直属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吴乾齐、吴潘彩金教学科研奖”评选办法》(海校办字〔1998〕3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进行第七届“吴乾齐、吴潘彩金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以下简称“两吴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吴奖”的评奖范围 2004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我校正式在岗的教师和科研人员所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选。对于2004年5月1日以后调入我校的工作人员,其参评成果从到我校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成果。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以第一完成人为申报人。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在申报之列。 二、“两吴奖”的评奖条件 按照《海南大学“吴乾齐、吴潘彩金教学科研奖”评选办法》执行。 三、“两吴奖”的申报要求 “两吴奖”的参评人员应当认真填报《海南大学“吴乾齐、吴潘彩金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各单位必须于2006年5月15日前,将有关参评人员填报的申报评审表一式23份(均需加盖公章)、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原件1份和复印件23份(如著作可只复印封面和版权页)以及有关证明材料,集中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逾期申报或者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教务处不予受理。 四、学校教学委员会将对参评人员提交的“两吴奖”申报材料,根据《海南大学“吴乾齐、吴潘彩金教学科研奖”评选办法》规定的评奖条件和评奖程序进行评审。 附件:海南大学“吴乾齐、吴潘彩金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二○○六年三月一日

海南大学“吴乾齐、吴潘彩金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30208字节)请到教务处教学文件网页http://hd2.hainu.edu.cn/mh/Xlink.asp?id=22552&fuji_bbsid=地址下载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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