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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选派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2006年05月23日 08:57 外国语学院  点击:[]

各学院、处(部)及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6]123号)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的要求,以及海南省教育厅的安排,现将我校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资助名额及培养方式

2006年海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资助名额20人,其中海南大学推荐名额6人。

入选教师将获得教育部专项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进修所需的交通费及住宿费,由学校和教师本人各承担50%。

国内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期限一般为1年。

访问学者入学后应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访问研修和学习工作计划,并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在学科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还可以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三、推荐程序

各教学及科研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情况组织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为1名。被推荐人应与申请访问的学校取得初步联系,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二份,推荐学校师资管理部门意见栏以下四栏暂不填写),并于5月24日(星期三)上午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上报校领导,并组织专家依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从申请人中择优推荐。

(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查询网址

http://train.whu.edu.cn/jinxiu/chaxun.asp)

http://www.ccf.edu.cn 附件一:《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附件及表格下载请在人事处网站公告栏查寻;

咨询电话:66188317,66279034) 海南大学人事处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该贴已被 huangfuwei 编辑 2006-5-22 16: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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