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试行)》(海大党政办〔2025〕14号)和《海南大学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暂行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5〕32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审核,现将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交到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联系电话:0898-66272715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