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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第二届 “五佳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4年10月16日 11:11 外国语学院  点击:[]

各系、教研室、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提升“两个力”办学理念讨论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我院教风学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师德风范,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的社会竞争力。经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开展外国语学院第二届“五佳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参评者为我院在编在岗有教学任务的一线专职教师。

2、已获学校“十佳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名额

学院以各系、教研室在编在岗专职教师数为主要依据,分配“五佳教师”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动员、个人申报:10月13日~10月20日。

符合条件者可在上述时间内将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报送所在系、教研室负责人,并由该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

2、部门初评推荐:10月22日~11月10日。

各系、教研室组织初评、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推荐候选人,具体方式由各单位依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确定。

3、学院专家评选:11月12日~11月23日。

(1)专家组对各部门推荐上来符合参评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随堂听课并评分,同时组织学生现场评分。专家组和学生的评分以7:3的比例计入评分结果,从高至低评选。

(2)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会、个别谈话、民意测评、征集意见等方式,从爱岗敬业、师德风范、教学质量、教改科研等方面对进入本次评选的10名推荐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与评价,从中评选出5名外国语学院“五佳教师”。

四、奖励办法:

1、学院将给被评为外国语学院“五佳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每人给予贰千元(2000元)人民币奖金奖励。

2、学院将为被评选的教师优先提供外出进修、学习的机会;广泛宣传当选教师的先进事迹。

3、当选教师的相关材料存入其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今后考核、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五、组织机构

1、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鸣芬

副组长:黄丽芹、金莹、金山、彭晓华、白丽芳

成 员:邱苏敏、符壮慈、赵春燕、符雪青、孙建萍、肖艳玲、谢庚全、潘俊峰、李雅之、赵艳华、吕卉

2、部门初评专家组

部门初评专家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自主确定。

3、学院评审专家组

学院评审专家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六、其它事项

1、候选人应当提供的教学材料包括:教材、教案、讲稿(或PPT光盘)、教学总结、教学日历、试卷与考试分析、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学生课程考核论文、作业、被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含获奖情况)、教改与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其它辅助教学材料等。同时还可以提供在教书育人、师德风范等方面的典型材料。

2、各系、教研室应当在11月12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6)、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课程教学计划(含教学日历)及其教案各1份报送学院综合办C307房,同时发送电子稿。

3、本次评选工作由学院教研办组织实施,由学院综合办、各系(教研室)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研办C307房。 联 系 人:赵老师、符老师

联系电话:66272715、66163835

E-mail:zcy2468@163.com

附件:

1、外国语学院第二届“五佳教师”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外国语学院第二届“五佳教师”候选人申请表

3、外国语学院第二届“五佳教师”评选指标附件

4、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五佳教师”评选课堂评教指标(教师用)

5、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五佳教师”评选课堂评教指标(学生用)

6、外国语学院第二届“五佳教师”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年10月9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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